东平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泰安市
项目概况: 东平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平台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并于 202 3 年 05 月 26 日 08 点 3 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交易编号 : DP-ZC-20230512-02-01
项目名称: 东平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 45 万元 。
采购需求: 东平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
合同履 行期限: 包含施工期、保修期两个监理服务期,其中施工期服务期限为自 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完成审计工作完成止;保修期服务期限为自项目竣工验收交付委托人使用并出具书面移交书期至施工合同约定的质保期结束止。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负责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资金、设备上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3 年 05 月 16 日至 202 3 年 05 月 22 日,每天 08时3 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进行领取磋商文件。(必须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中心联系,电话: 。( 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领取文件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责任自负 )。
方式:供应商在泰安市网站上电子版磋商文件。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 “澄清文件”栏目及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供应商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自行电子版磋商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省内领域现已实现 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 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 提交
截止 时间 : 202 3 年 05 月 26 日 08 点 3 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 -供应商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泰安市平台已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类 “多轮报价”功能,投标人在进行二轮报价时参照 交易平台网上 “多轮报价”功能操作说明。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 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中心新版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常见问题查看。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 5 月 26 日 08 点 3 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 -供应商操作手册。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网发布 。
7.1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7 . 2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7 . 3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7.4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山东东平湖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老湖镇水浒古镇牌坊路南
联系人: 张经理
电 话 :
2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联系人:
电 话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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