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狮子庙镇人民政府高山水镇康养中心室外二期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洛阳市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2023-04-61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狮子庙镇人民政府高山水镇康养中心室外二期工程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7日5、评审日期:2023年05月11日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栾川政采磋商(2023)0096号 | 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需解锁 |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关镇幸福西路 | 3,260,000.00 | 元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梁学林,吴明会,潘久福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执行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记取。收费金额:34,600.00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中心》及《》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需解锁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栾川县狮子庙镇人民政府地址:栾川县狮子庙镇联系人:崔先生联系方式:67000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恒昱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火炬大厦一楼西区1-078号联系人:史先生联系方式:需解锁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史先生联系方式: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