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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35线科布尔至乌兰花段公路信息化建设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

-

乌兰察布市

发布时间:2023-05-04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国道335线科布尔至乌兰花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项目编号:GC15090020230016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5-26 09:3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5-26 09:30:00
开标时间:2023-05-26 09:30:00
正式公告

国道 335 线科布尔至乌兰花段公路信息化建设招标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道 335 线科布尔至乌兰花段公路工程 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 335 线科布尔至乌兰花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 2020 289 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内蒙古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关于 国道 335 线科布尔至乌兰花段公路 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内交发﹝ 2020 667 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 内蒙古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关于 国道 335 线科布尔至乌兰花段公路 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 2020 ﹞ 713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国道 335 线科布尔至乌兰花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 国道 335 线科布尔至乌兰花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信息化建设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标段划分

国道 335 线科布尔至乌兰花段公路信息化建设招标共 划分为 1 标段 ,标段编号为 : KWXXHJS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

3. 2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3. 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 标段 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 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 B 区 2# 楼 249 房间 ,办公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 0 0-12 : 00 下午 14 : 30-1 8 0 0 。联系电话: 0474-8182238。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 5 月 5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逾期不予受理。

4.3 招标文件获取网址: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 ggzy.wulanchabu.gov.cn )。

4.4 投标人应随时登录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 “ 查看答疑补遗 ” 栏目中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遗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 . 评标办法

5.1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 采用 “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

5 .2 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 .1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每标段需提供人民币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3526 日 上午 9 时 3 0 分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 9 0 0 分至 9 时 3 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

6.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nmgztb.com.cn )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 http://jtyst.nmg.gov.cn )、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ggzyjy.nmg.gov.cn )、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ggzy.wulanchabu.gov.cn )。

8 .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 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电    话: 0474-8981941

邮    编: 012000

9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道 335 线科布尔至乌兰花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东街与满达东街交汇处

电 话: 13337137993

联 系 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 8

电    话: 18547109089

联 系 人: 孙先生

公告附件

项目概况及招标人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注:本次招标不对投标人业绩设置最低资格要求内容。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4.4 款内容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以职称证书为准)

2 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
**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 )《接收投标文件登记表》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 澄清文件编号(如有) 、交货期、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 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d . 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指身份证、职称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 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 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银行保函的实质性内容、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 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提交的投标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 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了绑定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6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填写了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7.4 项规定。

13 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14 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澄清文件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 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7.4 项规定。

7 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8 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方案 40

人员: 10

业绩: 1 0

企业资历 2 5

履约信誉: 5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2. 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含 5 )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或 投标人 开标一览表报价与投标函大写报价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 ×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6 位小数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及分值

2.2.4(1)

技术方案( 40

1 )一档( 36 40 分)评定标准为:技术方案先进、合理、完整,思路清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规范,完全满足项目需求或优于项目需求;系统功能设计完善、丰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或优于项目需求;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充足、明确、完善;拥有的技术得到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和推广支持;售后服务方案描述详细;

2 )二档( 31 35 分)评定标准为:技术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规范,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系统功能设计较完善、丰富,基本满足项目需求;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较充足、较明确、较完善;售后服务方案描述较详细;

3 )三档( 24 3 0 分)评定标准为:技术方案基本合理,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规范,但思路欠清晰,满足项目需求方面欠全面;系统功能设计有遗漏或缺陷;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不充足、不明确、不完善,有售后服务相关内容。

2.2.4(2)

人员 10

项目负责人

10 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人员 最低要求) 的,得 10 分;

2.2.4( 3 )

业绩( 1 0

2018 1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每 1 交通 公路信息化建设项目 业绩的加 5 分,最高得 1 0 分。

2.2.4( 4 )

企业资历( 2 5 分)

满足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得 15 分;

a 每获得一个工程信息化(含工程管理系统、工程管理平台、交通运行预警监测、交通设施管理等)或数据算法或数据分析方面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加 1 分,最高得 7 分。

b 每获得一个 发明专利 的加 1 .5 分,最高得 3 分。

2.2.4( 5 )

履约信誉( 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 5

2.2.4( 6 )

评标价

10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 -偏差率 ×100× E 1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 +偏差率 × 100× E 2

其中: 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 E 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 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 1 =0. 015 E 2 =0. 0 1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 评标委员会 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 规定 的优先次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 确定中标人 。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 1 ) 技术方案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 ) 人员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 业绩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4 ) 企业资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5 ) 履约信誉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6 ) 评标价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 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 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 1 ) 技术方案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 ) 人员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 业绩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4 ) 企业资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5 ) 履约信誉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6 )评标价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5.1 项至第 3.5. 7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3. 2 第一个信封 详细评审

3. 2 .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 得分。

( 1 )按本章第 2.2.4 项( 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 技术方案 部分计算出得分 A ;

( 2 )按本章第 2.2.4 项( 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 主要人员部分 计算出得分 B ;

( 3 )按本章第 2.2.4 项( 3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 业绩 部分计算出得分 C ;

( 4 )按本章第 2.2.4 项( 4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 企业资历 部分计算出得分 D ;

( 5 )按本章第 2.2.4 项( 5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 履约信誉 部分计算出得分 E ;

3. 2 .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 四舍五入 ” 。

3. 2 .3 投标人 的商务和技术 得分 =A+B+ C+ D +E 。

3. 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 个 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 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 ” 第 5.1 款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对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 个 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 文件 第二 个 信封(报价 文件 )进行开标。

3. 4 第二个信封 初步评审

3. 4 .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3. 5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

3. 5 .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 6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 评标价 计算出得分 F 。评标价得 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 五 位,小数点后第 六 位 “ 四舍五入 ” 。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F 。

3. 5 . 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 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投标人存在 串通投标 、 弄虚作假 、行贿等 违法行为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2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 3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

b.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 4 )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

b.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 提供虚假的业绩;

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 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 说明

3. 7 .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 含义 不明确的内容 、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 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 7 .2 澄清 和 说明不得 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7 .3 评标委员会 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或 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 8 评标结果

3. 8 .1 除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并标明排序。

3. 8 .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温馨提示:

  1.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陆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选择“工程建设用户”,跳转至“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返回“工程建设用户”页面输入完整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信息同步;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 2、招标文件。
    登录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注:已进入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领取招标文件,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招标文件。

  3.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证保险,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系统,进入投标保函管理界面,进行线上投保;2.支付保费后显示投保成功,用户可在投标保函管理页面查看到保函信息,视同已经购买投标保证保险。开标时,投保情况以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展示为准;3.投保流程可在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用户手册栏目查看《乌兰察布市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4.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 5、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远程解密: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45分钟内进入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ggzy.wulanchabu.gov.cn/,登录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在开标-网上解密界面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若未按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活动,后果自负。
    详细操作流程见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用户手册中《乌兰察布市工程建设投标系统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6. 6、详细投标流程见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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