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更新维护数字认证及电子签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新疆
-乌鲁木齐市
我站拟就以下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更新维护数字认证及电子签章服务采购
二、 项目编号: 2023-JW32YY-F5001
三、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编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 要求 | 交付 时间 | 单一来源供应商 |
1 | 2022-JKMTDY-W5002 | 更新维护数字认证及电子签章 | 更新数字认证及电子签章效期,新建门诊医生个人电子签章,制作Ukey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 (有限公司) |
说明 | 1. 报价应含有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等。 | ||||
四、 公示日期: 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4日。
五、 拟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有限公司)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该项目是在前期(有限公司)开发的某系统的基础上,按实际使用需求进行优化升级。为确保系统技术一致性和维保可持续性,继续由(有限公司)承担。
如有企业具备相关能力,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站反馈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我站申请变更采购方式。
八、意见反馈: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我站,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复印件1份;如公示期满无其他供应商响应,则此项目确定为单一来源方式。
1. 营业执照副本(未进行三证合一的,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符合项目采购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
八、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助理
电 话:
手 机:(接收短信)
接听时间:10:00-13:00,16:00-19:00(北京时间)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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