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智能定制融合云法庭竞争性磋商
辽宁
-本溪市
项目概况
智能定制融合云法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电子邮件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FH-2
项目名称:智能定制融合云法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庭审智能摄像机4台、庭审智能交互终端3台、无线键盘鼠标1套、法官端智能应用1套、当事人端智能应用1套、集中控制主机1套、控制软件1套、HDMI分配器1台、多功能支架2个、书记员电脑(不包含显示器)1台、USB扩展坞1个、书记员智能应用1套、高拍仪1台、笔录同步器1台、鹅颈话筒8台、音频处理器1台、功放机1台、电源时序器1台、庭审公告显示屏1台、旁听席显示大屏2台、信息显示屏1台、政务取景摄像机及配件1台、信息发布终端2台、6类室内非屏蔽双绞线1箱、电源线200米、设备机柜1套、庭审云系统(专网)使用授权1项、庭审云系统(互联网)使用授权1项、智慧庭审综合管理平台使用授权1项、音视频中心管理平台使用授权1项、集中云存储管理平台使用授权1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8日 至 2022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电子邮件获取
方式:由于受疫情影响,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自拟)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主题注明:智能定制融合云法庭投标报名材料】,正文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至公司邮箱并电话()确认,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材料一律不予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
地址:本溪市溪湖区站前街民主路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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