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广东
-广州市
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三环海丽大道互通工程)
公告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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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三环海丽大道互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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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JG2023-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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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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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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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5月9日 0时0分~2023年5月30日 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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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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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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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万元):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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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6647.18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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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的人员要求: 3.3.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或电子证照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3.2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1)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3.3.3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或电子证照件),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备注:本项目的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件或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站截图)。 3.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7.4 投标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注:上述信誉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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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或电子证照件)。(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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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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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2023年5月30日 9时0分 - 2023年5月30日 10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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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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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5月9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30日 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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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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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5月30日 8时45分 - 2023年5月30日 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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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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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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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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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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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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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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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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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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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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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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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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