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开发区嘉陵江路等九条路污水管网工程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受盐城市东清净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盐城市开发区嘉陵江路(希望大道 - 东环路)等九条路污水管网工程勘察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盐城市开发区嘉陵江路(希望大道 - 东环路)等九条路污水管网工程勘察服务项目。
(2) 项目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路(希望大道 - 东环路)等九条路。
(3) 项目规模:开发区嘉陵江路(希望大道 - 东环路)污水管道,设计管径: DN600 ,全长 1.4 千米,投资额 1000 万元;开发区希望大道(盐渎路 - 漓江路)污水管道,设计管径: DN800-1000 ,全长 3.1 千米,投资额 2200 万元;开发区南环路等 6 条路污水支管道工程:①南环路(东环路 - 嵩山路)污水管道, d600 ,全长 900 米;②嵩山路(南环路 - 黄浦江路)污水管道, d600 ,全长 700 米;③中圩河北侧(普陀山路 - 九华山路)污水管道, d600 ,全长 800 米;④南环路(高速出入口 - 九华山路)污水管道, d500-600 ,全长 1200 米;⑤希望大道(西潮河南 - 南环路)污水管道, d400-600 ,全长 550 米;⑥柳江路(德喜河西 - 希望大道)污水管道, d500 ,全长 300 米,总长 4.45 千米,投资额 3000 万元;开发区污水厂间互联互通污水管道工程,第二污水厂(东方水务)至第三污水厂(东欣水务)互联互通压力管道 DN800 ,全长 5 千米,投资额 3000 万元,总投资额 9200 万元,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 。
(4) 服务周期:中标人必须在接到中标人通知后 20 个日历天内出具地质勘探成果文件(包括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的地质钻探、测量、试验等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审定。具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要求,如招标人需要,中标人需派驻各专业人员提供驻场咨询服务,具体服从发包人的安排 。
(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勘察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最终出具的勘察成果文件确保通过相关图审部门审定。
(6) 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现场勘探取点,规划用地范围的地质初勘、详勘、工程物勘,出具符合规范要求的地质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提供围护结构的建议;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 ( 包含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与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
二、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 类 ( 岩土工程 ) 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
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 2 )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 3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 4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 5 )发生盐住建招【 2020 】 4 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5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 6 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 2020 年 7 月的某一天,则投标人需保证以上人员 2020 年 1-6 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 2023 年 5 月 4 日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 ( 每日上午 8 : 30 时至 12 : 00 时,下午 2 : 30 时至 18 : 00 时,周日除外 ) ,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 ( 地址:盐城市广场 C 区 7 楼,联系人:周会计,联系号码: 、 ) 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四、投标保证金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 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 。
五、评标办法:采用 “ 合理低价法 ” 。
六、本 项目 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 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公章 ) :盐城市东清净水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 19 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盐城市广场 C 区 7 楼
联系人:尤鸿望、张旭良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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