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伊车嘎善乡惠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整治工程
新疆
-伊犁州
霍尔果斯市伊车嘎善乡惠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尔果斯市伊车嘎善乡惠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整治工程已由霍尔果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霍市发改投资(2023)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代表为管金忠,招标人为霍尔果斯市伊车嘎善锡伯乡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霍尔果斯市伊车嘎善锡伯乡伊车嘎善村
2.项目规模:新建污水管道11千米,化粪池6座,沿街外立面250米提升改造,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65400039001 | 霍尔果斯市伊车嘎善乡惠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整治工程 | 90 | 1300.0 | 新建污水管道11千米,化粪池6座,沿街外立面250米提升改造,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5.1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拟派注册建造师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5.2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类似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及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次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期内的企业投标;5.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5.5 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企业信息报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5月05日至2023年0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平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5日16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霍尔果斯市伊车嘎善锡伯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地 址 | ||
| 邮 编: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加依达尔 ?吾马尔哈力 | 联 系 人: | 牛枭 |
| 电 话: | 电 话: |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监督单位: | 监督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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