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东产业园区邻里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泉州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杏东产业园区邻里中心项目 已由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 泉台管审投资〔2023〕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泉州台商投资区杏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按区管委会有关规定筹措解决 ,招标人为 泉州台商投资区杏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5558.71㎡(约23.34亩),总建筑面积52264.69㎡。其中A地块(为工业用地、防护绿地)用地面积8930.48㎡(约13.34亩),总建筑面积31120.12㎡,为一幢宿舍楼(1#楼,保障性租赁住房),地上13层、地下一层,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4673.68㎡,为装配式建筑,建筑高度为44.9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室、宿舍(保障性租赁住房)、邻里中心、商业店面、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配套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B地块(为商业、商务用地)用地面积6628.23㎡(约10亩),总建筑面积21144.57㎡,为一幢旅馆、办公楼(2#楼),地上14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为53.2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室、办公、旅馆客房、配套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招标项目系杏东产业园区邻里中心项目施工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杏东产业园区邻里中心A、B地块项目的场地土方平整、基坑支护、地下室、桩基工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装配式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外总体、绿化种植及管网工程等项目,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2#楼建筑高度为53.20米,为高度50米以上100米以下的民用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1#楼单体建筑面积为31797.71㎡,为大型工程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755862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0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的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照《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 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 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9日08时00分00秒至2023年05月22日10时00分00秒通过 泉州市信息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05月19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0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具体详见《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 号)规定执行;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发改规〔2022〕3号、泉建筑〔2022〕24号以及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5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 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 签到、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1 个小时内使用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信息”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信息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杏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展示馆1楼,邮编:36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 ,邮编: 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章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平台
联系电话:/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杏秀路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中心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四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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