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松城街道中部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福建
-宁德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霞浦县松城街道中部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 已由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霞浦县松城街道中部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霞发改审批[2022]114号)、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霞浦县松城街道中部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霞发改审批[2023]3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霞浦县人民政府松城街道办事处 , 建设资金来源 专项债资金、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 霞浦县人民政府松城街道办事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霞浦县松城街道俊贤社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次改造道路为市政道路,共四条,改造路线总长907.88米,主要改造内容为道路面加铺.沥青改造、雨污水管网分流改造、给水管网改造等。具体规模如下:A段:起点与现状太康路平面交叉,终点与现状山河路平面交叉,路线总体由北到南,路线总里程161.22米,道路等级为等外路(巷道),路基宽度5.0米,设计速度10千米/小时。B段:起点与现状太康路平面交叉,终点与现状山河路平面交叉,路线总体由北到南,路线总里程210.7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基宽度11.2~12米,设计速度20千米/小时。C段:起点与现状太康路平面交叉,终点与现状山河路平面交叉,路线总体由北到南,路线总里程248.09米,道路等级为等外路(巷道),路基宽度5.0米,设计速度10千米/小时。D段:起点与现状太康路平面交叉,终点与现状山河路平面交叉,路线总体由北到南,路线总里程287.86 米,道路等级为等外路(巷道),路基宽度5.0米,设计速度10 千米/小时。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版》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小型规模城市道路;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暂以预算价6314690元(含暂列金180000元;【注:本招标项目提供的预算价未经审核,仅作为招投标时使用,最终招标控制价以霞浦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金额为准】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可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3、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4、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4月28日 8:30:00 至 2023年5月11日 09:00:00 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贰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5月11日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霞浦县人民政府松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 霞浦县松城街道府前路8号 ,邮编: 355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童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霞浦县赤岸大道58号财富公馆2幢510室 ,邮编: 355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小汤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 40092800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霞浦县中心
地址: 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43号(人社局2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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