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西外环建设工程可研报告编制服务需求公示
山东
-泰安市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 东平县西外环(清河大街至S326段)建设工程可研报告编制服务
2、招标控制价:50万元
3、采购 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采购需求 : 东平县西外环(清河大街至S326段)建设工程可研报告编制服务 项目采购。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 项目申请报告应根据规划要求,在经批准的规划基础上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分析工作,并对资金筹措进行分析后,择优选定建设项目和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和建设时间,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合格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规定。
5. 合同 期 限 : 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技术成果提交 。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服务效率 : 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 。
7.验收标准:产品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9.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 、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 3 年 04 月 29 日起至202 3 年 05 月 01 日止。
四 、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2 3 年 05 月 04 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 、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东原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牌子村驻地
联系人:解西浩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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