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式物联网火灾烟雾报警器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宿迁市
独立式物联网火灾烟雾报警器采购及安装项目(分包一 ) 竞争性磋商 公告
项目概况
独立式物联网火灾烟雾报警器采购及安装项目(分包一)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北京时间) 202 3 年 05 月 12 日 9 : 30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jg202304092- 1
(二)项目名称 :独立式物联网火灾烟雾报警器采购及安装项目(分包一)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 67.59 万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 分包一:228000.00元;分包二:225000.00元;分包三:222900.00元;
(六)采购需求: 为填补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增强“ 孤、寡、残、障”独居失能等弱势群体火灾防范和自防自救能力,减少因火灾导致弱势群体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宿迁市宿豫区消防救援大队拟为此类人员住室安装独立式物联网火灾烟雾报警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按照行政区划的乡镇、街道、园区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分包。
分包一:豫新、顺河、下相、陆集、关庙、来龙保安、侍岭片区,“ 孤、寡、残、障”独居失能等弱势群体约 760人(实际人数由采购人提供名单为准)。
分包二:来龙、新庄、仰化,“ 孤、寡、残、障”独居失能等弱势群体约 750人(实际人数由采购人提供名单为准)。
分包三:大兴、关庙、曹集、大兴镇丁嘴片区,“ 孤、寡、残、障”独居失能等弱势群体约 743人(实际人数由采购人提供名单为准)。
投标分包选择:各潜在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3个分包的投标。
开标顺序:按分包序号从小到大依次,即先开分包一,其次开分包二、最后开分包三,评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定标原则:每个投标人只能在一个分包上中标。如某投标人在先评标的分包上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参与其他分包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七)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九)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江苏政府采购。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五、获取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 202 3 年 04 月 28 日 09:00至202 3 年 05 月 08 日17:30。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 的右侧投标人业务系统,找到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咨询电话:新点软件张工,电话,客服热线:0527-843960 20 。
(二)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咨询电话:。
(三)本项目共分3个分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 竞争性磋商 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 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 3 年 0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磋商地点:宿豫区中心开标厅。
? 不 见 面 开 标 。供 应 商 登 录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磋商。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 、 宿迁市、 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监督电话: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宿迁市宿豫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 宿迁市宿豫区项王东路千秋时代新城西侧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泰和祥府(宿迁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与深圳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
独立式物联网火灾烟雾报警器采购及安装项目(分包二) 竞争性磋商 公告
项目概况
独立式物联网火灾烟雾报警器采购及安装项目(分包二)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北京时间) 202 3 年 05 月 12 日 9 : 30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zjg202304092-2
(二)项目名称 :独立式物联网火灾烟雾报警器采购及安装项目(分包二)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 67.59 万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 分包一:228000.00元;分包二:225000.00元;分包三:222900.00元;
(六)采购需求: 为填补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增强“ 孤、寡、残、障”独居失能等弱势群体火灾防范和自防自救能力,减少因火灾导致弱势群体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宿迁市宿豫区消防救援大队拟为此类人员住室安装独立式物联网火灾烟雾报警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按照行政区划的乡镇、街道、园区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分包。
分包一:豫新、顺河、下相、陆集、关庙、来龙保安、侍岭片区,“ 孤、寡、残、障”独居失能等弱势群体约 760人(实际人数由采购人提供名单为准)。
分包二:来龙、新庄、仰化,“ 孤、寡、残、障”独居失能等弱势群体约 750人(实际人数由采购人提供名单为准)。
分包三:大兴、关庙、曹集、大兴镇丁嘴片区,“ 孤、寡、残、障”独居失能等弱势群体约 743人(实际人数由采购人提供名单为准)。
投标分包选择:各潜在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3个分包的投标。
开标顺序:按分包序号从小到大依次,即先开分包一,其次开分包二、最后开分包三,评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定标原则:每个投标人只能在一个分包上中标。如某投标人在先评标的分包上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参与其他分包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七)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九)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江苏政府采购。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五、获取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 202 3 年 04 月 28 日 09:00至202 3 年 05 月 08 日17:30。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 的右侧投标人业务系统,找到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咨询电话:新点软件张工,电话,客服热线:0527-843960 20 。
(二)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咨询电话:。
(三)本项目共分3个分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 竞争性磋商 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 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 3 年 0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磋商地点:宿豫区中心开标厅。
? 不 见 面 开 标 。供 应 商 登 录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磋商。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 、 宿迁市、 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监督电话: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宿迁市宿豫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 宿迁市宿豫区项王东路千秋时代新城西侧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泰和祥府(宿迁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与深圳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
独立式物联网火灾烟雾报警器采购及安装项目(分包三)竞争性磋商 公告
项目概况
独立式物联网火灾烟雾报警器采购及安装项目(分包三)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北京时间) 202 3 年 05 月 12 日 9 : 30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zjg202304092-3
(二)项目名称 :独立式物联网火灾烟雾报警器采购及安装项目(分包三)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 67.59 万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 分包一:228000.00元;分包二:225000.00元;分包三:222900.00元;
(六)采购需求: 为填补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增强“ 孤、寡、残、障”独居失能等弱势群体火灾防范和自防自救能力,减少因火灾导致弱势群体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宿迁市宿豫区消防救援大队拟为此类人员住室安装独立式物联网火灾烟雾报警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按照行政区划的乡镇、街道、园区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分包。
分包一:豫新、顺河、下相、陆集、关庙、来龙保安、侍岭片区,“ 孤、寡、残、障”独居失能等弱势群体约 760人(实际人数由采购人提供名单为准)。
分包二:来龙、新庄、仰化,“ 孤、寡、残、障”独居失能等弱势群体约 750人(实际人数由采购人提供名单为准)。
分包三:大兴、关庙、曹集、大兴镇丁嘴片区,“ 孤、寡、残、障”独居失能等弱势群体约 743人(实际人数由采购人提供名单为准)。
投标分包选择:各潜在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3个分包的投标。
开标顺序:按分包序号从小到大依次,即先开分包一,其次开分包二、最后开分包三,评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定标原则:每个投标人只能在一个分包上中标。如某投标人在先评标的分包上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参与其他分包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七)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九)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江苏政府采购。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五、获取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 202 3 年 04 月 28 日 09:00至202 3 年 05 月 08 日17:30。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 的右侧投标人业务系统,找到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咨询电话:新点软件张工,电话,客服热线:0527-843960 20 。
(二)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咨询电话:。
(三)本项目共分3个分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 竞争性磋商 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 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 3 年 0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磋商地点:宿豫区中心开标厅。
? 不 见 面 开 标 。供 应 商 登 录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磋商。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 、 宿迁市、 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监督电话: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宿迁市宿豫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 宿迁市宿豫区项王东路千秋时代新城西侧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泰和祥府(宿迁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与深圳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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