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方信-竞争性磋商--厦门市集美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充电桩正式用电-采购公告
福建
-厦门市
项目概况
厦门市集美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充电桩正式用电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604单元本公司咨询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X2023-QY029
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充电桩正式用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115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115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市集美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充电桩正式用电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参加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具备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以上(含五级)的资质,并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其他详见磋商文件。说明: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至 2023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604单元本公司咨询台
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汇款信息见其他),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604单元开标厅(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82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604单元评标室(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8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费用对应缴交账号如下:
购买磋商文件费用、保证金及缴交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杏林支行
账 号:351005459
报名及缴交其他等费用时,供应商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网上报名可自行填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集美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袁先生
联系方式:厦门市集美区兑英路10号电子城国际创新中心一期4号楼A座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604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纪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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