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城市管理局辉县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
-新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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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2023-03-252、采购项目名称:辉县市城市管理局辉县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3月31日5、评审日期:2023年04月25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1、采购内容:租赁满足日处理能力250吨(实际运行日出水量不低于140吨)的应急处理设备;总处理水量40000吨,中标人负责提供移动式渗滤液处理设备、技术人员及技术服务等;
2、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出水水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标准;
3、服务期限:约18个月。若提前处理完约定水量,服务期限以实际时间为准;
4、投入运营时间:签订合同后10 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2023-03-25-1 | 需解锁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东路57号2号楼3单元4层北户 | 6,760,0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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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贾俊江;王艳;楚红霞;冯运兰;张学军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前,成交单位参照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核定的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收费金额:55,100.00元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中国》、《新乡市》、《新乡市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辉县市城市管理局地址:辉县市联系人:郭江波联系方式:需解锁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需解锁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8号2号楼2单元16层1614号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需解锁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