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乡村振兴局庆宁乡新沙村养猪场配套附属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
四川
-阿坝州
项目概况
庆宁乡新沙村养猪场配套附属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中心A座110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DM20230424
项目名称:庆宁乡新沙村养猪场配套附属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76688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766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章 磋商邀请
(采购代理机构)受 金川县乡村振兴局 ( 采购人)委托,拟对 庆宁乡新沙村养猪场配套附属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ZXDM20230424
2.采购项目名称: 庆宁乡新沙村养猪场配套附属设施提升项目
3.采购人: 金川县乡村振兴局
4.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项目总投资6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庆宁乡新沙村养猪场配套附属设施提升项目的所有内容;
项目服务内容及范围:新建化肥池300立方米,蓄水池1座,安装水管2公里以及电力等。
2.项目建设地点:金川县庆宁乡新沙村。
3.工期:2023年。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7.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7.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7.4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8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9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报名登记表》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网络报名:(1)《报名登记表》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介绍信(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上述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 进行网络报名审核,邮件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网络报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按照邮件回复内容进行转款缴费,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支付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支付,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转款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
注:《报名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磋商当日交至开标工作人员处。
报名咨询电话: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重新提交登记)。
2.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获取磋商文件自 2023 年 04 月 25 日 09:00 至 2 023 年 05 月 04 日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中心A座1104号 ) 。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 2 3 年 05 月 05 日10 : 3 0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 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 2 3 年 0 5 月 05 日10 : 3 0 (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 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 光华 中心A座1104号 ) 。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金川县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 金川县乡村振兴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中心A座1104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023年04月24 日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023年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7.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1.7.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7.4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1.8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5日 至 2023年05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中心A座1104号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中心A座1104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中心A座110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川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沐林政府二办公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中心A座110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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