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工增雨地面烟炉建设项目-翠屏区碘化银烟条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四川
-宜宾市
一、项目编号:N51需解锁054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人工增雨地面烟炉建设项目-翠屏区碘化银烟条购置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需解锁 | 江西新余市 | 1,179,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 | 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 | 地面碘化银烟条 | 需解锁 | Y700-2B | 900(条) | 1,310.00 | 1,179,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立(评审小组组长) 、 冯金燕 、 银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7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7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下达的《宜宾市翠屏区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备案编号:51需解锁0001324[2023]00080),该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118.4994万元,品目编码:A07080000,品目名称: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2.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进行论证。3.监督部门: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监督电话:需解锁,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高发路2号国资大厦202室。4.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4月13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5.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6.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走马街金沙商业广场2幢2层2-1、2-2号(滨江路西段86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需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宜宾市翠屏生态环境局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西段24号
联系方式: 银老师;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走马街金沙商业广场2幢2层2-1、2-2号(滨江路西段86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需解锁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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