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高速林厝、鸳鸯溪、临水宫服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宁德市
高速林厝、鸳鸯溪、临水宫服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受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分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高速林厝、鸳鸯溪、临水宫服务区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高速林厝、鸳鸯溪、临水宫服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GSZ-2023-037-1
3、项目概况
3.1招标人现对分公司所辖三对服务区(林厝、鸳鸯溪、临水宫服务区)的秩序员、保洁员、水电工的物业服务实施公开招标采购。
3.2 服务期限:1年2个月,自2023年5月28日至2024年7月31日完成本项目服务。
3.3 服务地点:分公司所辖三对服务区(林厝、鸳鸯溪、临水宫服务区)。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本项目共设 1 个合同包为合同包一,招标内容为分公司服务区物业服务采购,服务人员数量暂按秩序员不少于16人、保洁员不少于24人、水电工不少于1人考虑,实际服务人员数量根据招标人需求进行增减和结算。
4.2物业服务服务费包含物业服务费(即服务人员工资福利等暂定为1996483元,最终结算金额以招标人的实际服务人员用工为准)和服务管理费,结算时以实际服务人员用工数量和服务管理费中标费率据实计取。服务管理费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管理内容、加班费、各种税费、餐费、保险(含身故理赔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意外伤害险)、劳保、差旅和交通费、完成工作所需的设备使用及维护、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中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服务管理费为物业服务费×服务管理费费率。
4.3最高投标限价:服务管理费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15.00%,投标报价区间为0.00%(不含)~15.00%(含),服务管理费费率投标报价应在上述报价区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服务管理费费率固定不变。
4.4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派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费用使用标准进行指导和监督,中标人应按招标人明确的服务服务费标准、工作量考核情况支付。中标人在发放服务人员工资等各项费用中,必须经过招标人确认监督,确保服务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从而确保服务人员服务质量。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且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过至少两个物业服务项目。
(4)投标人应参加 1 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 1 个合同包。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GSZ-2023-037-1),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
账 号:3510082700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 2023年5月15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门户网站、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市东侨区万安西路22号省经开分公司
联 系 人:阮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
联 系 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fzgsglzbdl\
监督部门: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纪检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庄路233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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