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溪镇新河村丁家塘自然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点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
-常州市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新河村村民委员会 的 直溪镇新河村丁家塘自然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点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直溪镇新河村丁家塘自然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点工程
2、项目位置:直溪镇 新河村丁家塘自然村 ;
3、 招标内容 : 拟在新河村丁家塘自然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点,拟建设连廊、休闲广场、镂空挡墙、墙画等内容 。
4、招标控制价: 959671.61 元, 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做废标处理 ;
5、工期: 45 日历天;
6、质量要求: 合格 。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建筑 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质;
3 、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
4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 和“信用江苏”( )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文执行;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后审需提供的资料
( 1)企业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3 ) 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4 ) 投标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原件核查,提供二维码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则视为原件) ;
( 5 )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 (缴纳时间为 近三个月 , 如经网上须投标人盖单位公章);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包括: ①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②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凭证(其中之一均可);如项目负责人是退休人员,则只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 6 )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特别提醒:
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按上述顺序提供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资料与原件 (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视作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证提供二维码件并加盖公章视作原件) 一起必须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单位全称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投标人递交的关于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开标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的证明原件。
(资格后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三项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四、其它报名条件
( 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
( 2)投标保证金: 壹万 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收款单位:;
银行账号: 538200;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金坛支行;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
( 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身份核验时,各到场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手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除投标书中另外单独提供一份且格式参招标文件相关格式) 进行身份核验;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手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除投标书中另外单独提供一份且格式参招标文件相关格式) 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进行身份核验;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以上参加人员在开标时间截止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招标人不予受理:
1)未到达开标现场的;
2)未参加投标签到的;
3)身份核验时未能提供身份证明(健康信息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告时间及发出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 公告发布时间: 2022年 11 月 3 日 ~ 投标截止时间止 ;
本工程公告及招标文件网址: .html;
招标文件:;以上材料请各投标单位自行。
2、答疑时间: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3天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并电话联系。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3、开标时间: 2022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4: 0 0 。
4、开标地点: 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 C栋5楼 0504 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 168号) 。
六 、 评标办法:执行苏建招办( 2017)7号①单因素评标法一,②单因素评标法三(两种办法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
七、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经镇级验收合格后的当年支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及专业工程暂估价)的 40%,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价的70%,镇级验收合格后满两年支付至审定价的97%(上级批复的项目需项目主管部门最终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付清余款。
八、招标文件售价 3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资料的同时以现金方式缴纳,由招标代理统一收取并开具收据。
九、代理机构:本工程由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十、特别提醒
1、疫情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检查健康码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2、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1)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新河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 |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 新河村 | 地 址:金坛区翠园商业广场三楼 |
联系人: | 联系人:汤女士 |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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