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选聘主承销商项目招标答疑纪要及澄清
广东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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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选聘主承销商项目招标进行投标疑问解答及招标(更正)澄清。若本答疑纪要及(更正)澄清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答疑纪要及(更正)澄清为准。
一、招标答疑:
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提问。
二、招标(更正)澄清:
1、 招标文件第 6 页中: “本项目将从中标候选人确定四家中标人为主承销商, 其中 评分排名 第一 的 中标人为牵头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承销 比例为 4 0% ,评分排名 第二 、 第三 、 第四的中标人为联席主承销商,承销比例 依次 为 25% 、 2 0 % 、 15% ,各投标人在预测承销费时,可按平均承销比例测算,各中标人的具体承销比例以中标结果为准 ” 修正为: 本项目将从中标候选人确定三家中标人为主承销商, 其中 评分排名 第一 的 中标人为牵头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承销 比例为 4 0% ,评分排名 第二 、 第三中标人为联席主承销商,承销比例 由牵头 主承销商 分配。各投标人在预测承销费时,可按平均承销比例测算,各中标人的具体承销比例以中标结果为准;
2、投标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 022 年 11月 28 日 下午 14点30分。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 202 2 年 1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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