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浙江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 浙江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浙江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
数量: 25预算金额(元): 9274600单位: 个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畜牧法》第二章第十条“国家建立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制度,开展资源调查、保护、鉴定、登记、监测和利用等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将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经费列入预算”“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以国家为主、多元参与,坚持保护优先、高效利用的原则,实行分类分级保护”,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全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及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遗传资源状况,制定、调整并公布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并报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加强对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第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分别建立或者确定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承担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任务”的规定,实施本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92746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畜牧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保种工作实际,金华家农两头乌种猪场等11个场经农业农村厅确定并公告为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分别承担金华猪等11个资源的保种任务;浙江绿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杭州萧山钱江水禽驯养繁殖场经省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专家组现场审验,符合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条件,分别承担雁荡麻鸡和媒头鸭的保种任务;绍兴咸亨绍鸭育种有限公司承担绍兴鸭的保种任务,浙江国伟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省级水禽基因库承担绍兴鸭和缙云麻鸭等资源的保种任务;龙游县龙游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10个原保种单位,已具备一定的保种基础但尚未完全达到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条件,作为其他保种主体继续承担龙游乌猪等9个资源的保种任务。上述25个单位一直承担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经专家论证,本项目向该25个单位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一、第三项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金华家农两头乌种猪场、 长兴永盛牧业有限公司 、 杭州萧山种鸡(萧山鸡)有限公司 、 浙江合兴禽业发展有限公司 、 杭州德兴蜂业有限公司 、 浙江宝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天台县始丰畜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江山市蓝丰种禽有限公司 、 温州市金土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永康市花果山种养基地 、 江山福赐德中蜂种蜂场 、 浙江绿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萧山钱江水禽驯养繁殖场 、 龙游县龙游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仙居仙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丽水现代种猪有限公司、 杭州千岛湖郁川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临海市畅源养殖场 、 丽水 市 羖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江山市童浩家庭农场 、 兰溪市紫垅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舟山市三星舟山黄牛种群保护所 、 台州绿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绍兴咸亨绍鸭育种有限公司 、 浙江国伟科技有限公司 等25个保种单位。
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下尹村等。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4月17日 至 2023年04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
联 系 人: 叶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凤起东路2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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