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清流监狱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建
-三明市
项目概况
福建省清流监狱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十七层9-1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SM2023004
项目名称:福建省清流监狱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 预算 | 磋商 保证金 |
1 | 1-1 | 福建省清流监狱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否 | 450000.00 | 4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不 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不 适用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 不 适用于本项目。中、小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财库〔2020〕46号文件的中关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规定。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其他资格条件:根据明财购[2021]9号《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的通知要求,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7日 至 2023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十七层9-10号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响应磋商与质疑。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十七层9-10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十七层9-1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标书费 、 保证金 、 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三明分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三明市列东分行 | |
账 号:1404 0483 0960 1060 924 | |
保证金退还联系方式: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清流监狱
地址:三明市清流县林畲镇
联系方式:谢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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